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新依委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全校在职干部教师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校在册正式职工包括工勤岗(除聘用制工勤人员外)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后报学校宣传部备案,可不参加。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日常学法。重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关的法律法规;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疆的新要求新规定;各部门(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或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国和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决议以及相关统编教材。
(二)开展年度考法。日常学法合格者可在2024年11月1日10:00至20日22:00期间参加2024年度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法活动。考法内容为“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必修课内容的1000道练习题,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课时要求无法参加考法或成绩不及格人员,可在2024年12月15日10:00至25日22:00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本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各单位(部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共性指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账号管理
2024年度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12月25日结束。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人员分类、学号管理工作。
(一)做好人员分类。原有单位账号不变,学员学号不变。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指定专人作为法治工作联络员,按照2024年度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完成人员信息、类别的摸底统计工作。同时,将本年度新入职、离退休、辞职、调动等人员学号变动情况报送至宣传部,并通知到学员本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认真梳理“其他人员”(驻村、支教、内派等)名单于3月12日前报校党委宣传部邮箱。
(二)加强学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学号管理,新入职人员、没有学法账号的在职干部教师要及时进行补充,注册账号,确保应学尽学、不漏一人。因驻村、支教、外派等不在校成员的学号和学习考试要求由其所在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通知到本人。一年以上不登录的账号视为僵尸账号,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及时统一清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法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及时做好信息传递、答疑解惑工作,主动为干部教师提供相关服务,确保学习考试顺利。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广泛宣传网络学法考法先进典型,及时将日常关于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信息、好经验、好做法报校党委宣传部,不断提高干部教师对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认可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法治新疆、平安新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联系人:张雪华
电 话:0991-5917031
附件1: 课时计算规则
附件2:新增注册学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其他人员”登记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6日